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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闻别动队 PressMine</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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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谁说“有了媳妇忘了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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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1 Mar 2010 16:47:09 +0000</pubDate>
		<dc:creator>韩巍</dc:creator>
				<category><![CDATA[融合媒体]]></category>
		<category><![CDATA[Infographic]]></category>
		<category><![CDATA[鲜花]]></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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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最近着迷Infographic，行话说“一图抵千言”，图片的重要性不可小觑。
很多用图片一目了然的话题，如果用文字表示，则要长篇大论，做若干假设才能搞定。
我就知道你不信。
今天就让新闻别动队领你见识下，一副图表怎样让一位已婚男青年解决老妈抱怨“有了媳妇忘了娘”的千古难题。
我们来看这幅图，这是美国鲜花一年的销售情况。2月高点是情人节，5月高点是母亲节。母亲与媳妇的较量，那是一触即发啊。
万幸的是，母亲节鲜花销售超过情人节，万千男人才得以不再背负“有了媳妇忘了娘”的指责。
我知道这样分析很武断，但这是多有趣的一个切入点啊。
有人说：谁都有母亲，母亲节鲜花超过情人节不足为奇。可首先，母亲节送花怎么也不能抹掉男娃娃的贡献嘛……
其次，玫瑰比康乃馨价格贵的可不止一倍啊，在价格劣势下，母亲节的鲜花销售仍能打败情人节，实属难能可贵啊！
鲜花销售一年有两个旺季，就是情人节和母亲节，这两个节日对应的二月和五月分别占到美国鲜花销售的19%和21%，两个月份加起来是全年销售的4成！
送一朵花，能让老婆高兴，也能让妈妈高兴，何乐而不为呢？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pressmine.com/wp-content/uploads/2010/03/flower.jpg"><img class="alignleft size-full wp-image-34240" title="flower" src="http://www.pressmine.com/wp-content/uploads/2010/03/flower.jpg" alt="" width="537" height="675" /></a> 最近着迷Infographic，行话说“一图抵千言”，图片的重要性不可小觑。</p>
<p>很多用图片一目了然的话题，如果用文字表示，则要长篇大论，做若干假设才能搞定。</p>
<p>我就知道你不信。</p>
<p><strong>今天就让新闻别动队领你见识下，一副图表怎样让一位已婚男青年解决老妈抱怨“有了媳妇忘了娘”的千古难题。</strong></p>
<p>我们来看这幅图，这是美国鲜花一年的销售情况。2月高点是情人节，5月高点是母亲节。母亲与媳妇的较量，那是一触即发啊。</p>
<p><span style="color: #0000ff;">万幸的是，母亲节鲜花销售超过情人节，万千男人才得以不再背负“有了媳妇忘了娘”的指责。</span></p>
<p>我知道这样分析很武断，但这是多有趣的一个切入点啊。</p>
<p>有人说：谁都有母亲，母亲节鲜花超过情人节不足为奇。可首先，母亲节送花怎么也不能抹掉男娃娃的贡献嘛……</p>
<p>其次，玫瑰比康乃馨价格贵的可不止一倍啊，在价格劣势下，母亲节的鲜花销售仍能打败情人节，实属难能可贵啊！</p>
<p>鲜花销售一年有两个旺季，就是情人节和母亲节，这两个节日对应的二月和五月分别占到美国鲜花销售的19%和21%，两个月份加起来是全年销售的4成！</p>
<p>送一朵花，能让老婆高兴，也能让妈妈高兴，何乐而不为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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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事实无价：记者到底对谁负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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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0 Mar 2010 01:14:33 +0000</pubDate>
		<dc:creator>韩巍</dc:creator>
				<category><![CDATA[报纸]]></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闻伦理]]></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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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今天的别动队新闻是土摩托从英国牛津大学带回来的，他去那边参加环境学院的一场记者和学生的交流会，交流的记者来自太阳报、卫报、BBC和金融时报。
据土摩托转述，讨论中BBC的记者说了这样一句话：“但是你们要知道，英国的媒体都是商业机构，我们这些做记者的只对老板负责，不对事实负责。我记得伊拉克战争刚开始的时候， 《每日镜报》致力于报道真相，但读者不喜欢，销量直线下降，于是报纸只好修正了报道口径，这才挽回了损失。”
需要强调的是，BBC其实并不能算商业机构，根据英国的无线电条例，BBC的经费主要是用户接入BBC节目所缴的接收费用。即使按照商业机构划分，BBC的老板也应该是英国公众。
在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对我们新闻业来说，最缺少的是事实，而不是观点。但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新闻别动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所以，我一直幻想着会不会有一天，新闻媒体可以撕掉自己虚伪的客观、中立面纱，回到政党报刊的辩论纷争新闻阶段，赤裸裸的各为其主。
如果人们还对“观点的自由市场”有着一丝信心的话，那就争吵吧、辩论吧，非要让记者一方面又另一方面的写稿，难道不怕人格分裂吗？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geekologie.com/2010/03/08/space-squirrels.jpg"><img class="alignleft size-full wp-image-34226" title="squirrels" src="http://www.pressmine.com/wp-content/uploads/2010/03/squirrels.jpg" alt="" width="450" height="282" /></a> 今天的别动队新闻是土摩托从英国牛津大学带回来的，他去那边参加环境学院的一场记者和学生的交流会，交流的记者来自太阳报、卫报、BBC和金融时报。</p>
<p>据<a href="http://www.immusoul.com/index.php/archives/810.html">土摩托转述</a>，讨论中BBC的记者说了这样一句话：<strong>“但是你们要知道，英国的媒体都是商业机构，我们这些做记者的只对老板负责，不对事实负责。我记得伊拉克战争刚开始的时候， 《每日镜报》致力于报道真相，但读者不喜欢，销量直线下降，于是报纸只好修正了报道口径，这才挽回了损失。”</strong></p>
<p>需要强调的是，BBC其实并不能算商业机构，根据英国的无线电条例，BBC的经费主要是用户接入BBC节目所缴的接收费用。即使按照商业机构划分，BBC的老板也应该是英国公众。</p>
<p><span style="color: #0000ff;">在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对我们新闻业来说，最缺少的是事实，而不是观点。但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新闻别动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span></p>
<p>所以，我一直幻想着会不会有一天，新闻媒体可以撕掉自己虚伪的客观、中立面纱，回到政党报刊的辩论纷争新闻阶段，赤裸裸的各为其主。</p>
<p>如果人们还对“观点的自由市场”有着一丝信心的话，那就争吵吧、辩论吧，非要让记者一方面又另一方面的写稿，难道不怕人格分裂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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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在国际劳动妇女节这天，《财富》改版</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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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9 Mar 2010 04:17:51 +0000</pubDate>
		<dc:creator>韩巍</dc:creator>
				<category><![CDATA[杂志]]></category>
		<category><![CDATA[John Korpics]]></category>
		<category><![CDATA[Stanley Bing]]></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国企业家]]></category>
		<category><![CDATA[张亮]]></category>
		<category><![CDATA[财富]]></category>
		<category><![CDATA[高远]]></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pressmine.com/?p=34220</guid>
		<description><![CDATA[ 去年十月，新闻别动队写了篇文章叫《财富》也有没钱的烦恼，这本多年的双周刊物决定在2010年只出版18期杂志。随后，《财富》淡出了别动队的视线。
对《财富》这本杂志，我只关心两个人，一个是华裔记者Jia Lynn Yang，另一个是Stanley Bing。Yang是写财富的前半本碎稿的，这些稿件内容和设计都很有创意，而Bing先生则是我过去两年里特别关注并模仿的专栏作者。
大陆的《中国企业家》是拿《财富》做标杆的，中企是大陆做得最好的商业杂志，绝对称得上中国的《财富》称号。
但我见过两个喜欢读《财富》的人都不是中企的。这两个人一个是曾经《环球企业家》的主编助理张亮（现在去李开复的创新工厂了），另一个是我在网络上结识的高人Jim。
我是在搜索Bloomberg的一名记者名时闯到Jim的博客里的（对，Jim用英文写博客，你可以点这里看）。Jim对《财富》的记者如数家珍，我有记不起来的财富文章和记者都会去问他，他总能给我回答，而且他还总安慰我：你比我小好几岁，不懂很正常。
现在开始说正题。
3月8日国际劳动妇女节这天，《财富》改版。新开设了Career和Venture版，原有的生活方式版Life at the Top因为奢侈品广告受到重创，在此次改版中被一个新栏目取代：Leisure Pursuits。
此次改版另一个显著特征，各位可以从这张封面照看到。因为金融危机，各大公司的老总都惶惶不可终日，在这个时候是很难让这些老总拍封面照的，“万一前脚拍了封面照，后脚年报出来公司亏损还不成为众矢之的啊……”
于是概念性的封面创意就越来越多得登上《财富》杂志。这一期就是讲述商业领导力的专题，解释这个问题：“为什么沃尔玛、百事、通用”都会聘请军队精英呢？
这类概念型的封面在中国的商业杂志中做得还不够好，粗想之下，只记得中企做过China Inc.的国家专题。（插一句，中企为什么不做下商界退役军人选题呢？就好像两年前的安徽与汽车的选题那样，角度新，也很有话题性）

这次改版是去年九月《财富》上任的创意总监John Korpics手下完成，有改版研究癖好的同学，可以研究下这本新改版的刊物啊！
PS：好一阵子没写关于新闻摄影的文章了，昨天傍晚的时候和老同事高远聊天，我对高老板说，有机会也在别动队上展示下他为《生活》拍摄的照片时，高老板爽快的答应了。
然后我就得寸进尺的说，高老板也要讲讲照片背后的故事，高老板竟然又同意了！我那个喜出望外啊，呵呵。
等不及的同学可以先去高远的博客先睹为快啊！
接下来新闻别动队会缠着达叔、晓亮、邸头、沥文，我们绝对不能放过这群中国最好的商业摄影记者！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pressmine.com/wp-content/uploads/2010/03/fortune-redesign.jpg"><img class="size-full wp-image-34221 alignleft" title="fortune redesign" src="http://www.pressmine.com/wp-content/uploads/2010/03/fortune-redesign.jpg" alt="" width="399" height="525" /></a> 去年十月，新闻别动队写了篇文章叫<a title="Permalink to 《财富》也有没钱的烦恼" rel="bookmark" href="../33173">《财富》也有没钱的烦恼</a>，这本多年的双周刊物决定在2010年只出版18期杂志。随后，《财富》淡出了别动队的视线。</p>
<p><strong>对《财富》这本杂志，我只关心两个人，一个是华裔记者Jia Lynn Yang，另一个是Stanley Bing。</strong>Yang是写财富的前半本碎稿的，这些稿件内容和设计都很有创意，而Bing先生则是我过去两年里特别关注并模仿的专栏作者。</p>
<p><span style="color: #0000ff;">大陆的《中国企业家》是拿《财富》做标杆的，中企是大陆做得最好的商业杂志，绝对称得上中国的《财富》称号。</span></p>
<p>但我见过两个喜欢读《财富》的人都不是中企的。这两个人一个是曾经《环球企业家》的主编助理张亮（现在去李开复的创新工厂了），另一个是我在网络上结识的高人Jim。</p>
<p>我是在搜索Bloomberg的一名记者名时闯到Jim的博客里的（对，Jim用英文写博客，你可以点<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view_blog.asp?BlogName=peterjinter2">这里</a>看）。Jim对《财富》的记者如数家珍，我有记不起来的财富文章和记者都会去问他，他总能给我回答，而且他还总安慰我：你比我小好几岁，不懂很正常。</p>
<p>现在开始说正题。</p>
<p>3月8日国际劳动妇女节这天，《财富》改版。新开设了Career和Venture版，原有的生活方式版Life at the Top因为奢侈品广告受到重创，在此次改版中被一个新栏目取代：Leisure Pursuits。</p>
<p>此次改版另一个显著特征，各位可以从这张封面照看到。因为金融危机，各大公司的老总都惶惶不可终日，在这个时候是很难让这些老总拍封面照的，“万一前脚拍了封面照，后脚年报出来公司亏损还不成为众矢之的啊……”</p>
<p>于是概念性的封面创意就越来越多得登上《财富》杂志。<span style="color: #ff0000;">这一期就是讲述商业领导力的专题，解释这个问题：“为什么沃尔玛、百事、通用”都会聘请军队精英呢？</span></p>
<p><span style="color: #ff0000;"><span style="color: #000000;">这类概念型的封面在中国的商业杂志中做得还不够好，粗想之下，只记得中企做过China Inc.的国家专题。（插一句，中企为什么不做下商界退役军人选题呢？就好像两年前的安徽与汽车的选题那样，角度新，也很有话题性）</span><br />
</span></p>
<p><strong>这次改版是去年九月《财富》上任的创意总监John Korpics手下完成，有改版研究癖好的同学，可以研究下这本新改版的刊物啊！</strong></p>
<p>PS：好一阵子没写关于新闻摄影的文章了，昨天傍晚的时候和老同事高远聊天，我对高老板说，有机会也在别动队上展示下他为《生活》拍摄的照片时，高老板爽快的答应了。</p>
<p>然后我就得寸进尺的说，高老板也要讲讲照片背后的故事，高老板竟然又同意了！我那个喜出望外啊，呵呵。</p>
<p>等不及的同学可以先去<a href="http://gaofoto.blogbus.com">高远的博客</a>先睹为快啊！</p>
<p><span style="color: #ff0000;">接下来新闻别动队会缠着达叔、晓亮、邸头、沥文，我们绝对不能放过这群中国最好的商业摄影记者！</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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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真好玩，今天新闻别动队打笔仗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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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s>http://www.pressmine.com/3421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08 Mar 2010 06:29:16 +0000</pubDate>
		<dc:creator>韩巍</dc:creator>
				<category><![CDATA[融合媒体]]></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闻别动队]]></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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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奇怪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
昨晚，Eliot突然给我封邮件，邮件标题是&#8220;在PRESSMINE解决最起码的抄袭问题之前，我保留退出的权利‏&#8221;。
吓我一跳，我以为基地组织袭击我们了呢。邮件大体意思是面面同学编译的《时代》明信片没有注明出处什么的。
我想我要做的解释如下：面面是还在学习新闻学的学生，今年开年的时候，我让她关注时代杂志的PostCard栏目，并写了开篇词，详见面面这个系列第一篇文章。
因为早就写好说明面面的编译是系列文章，我认为没必要在每篇文章都强调是时代明信片的栏目，我让面面在Tag标签中注明即可。
Eliot也许并没有长期关注这个栏目，在这个过程中是有误解。但是，指认这个文章是“抄袭”，是有点过了吧。。。。“新闻别动队活动章程”里第二条就明确表示，我们会关注外媒报道。“从编译优秀外刊实践入手，传递核心新闻信息。”
仔细看面面的系列文章，我认为她做得编译很不错，至少在可读性和贴近性上都做了中国化的尝试。我想Eliot不知道的是，面面会给时代杂志的记者写邮件，介绍别动队在做的事情，并询问稿件背后的内容。面面没做到位的地方是做好原文链接，但这和“抄袭”差太远了吧，对别动队新人，我一直认为要以鼓励为主吧。。。。
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呐。
今天又看到《新世纪周刊》杂志徐超同学新帖子标题：No.283 已退出新闻别动队。全文是：“通过博客来源检索，还是能搜到一些网友会浏览到之前写的关于新闻别动队的博客，这篇博客已删除。很抱歉之前宣传了这个组织，给别人以误解，在此，声明一下，本人已退出新闻别动队。”
我糊里糊涂的，去年秋天我很开心《财经》杂志的科学记者加入别动队，也一直期待着徐超同学出手写稿，但是等啊等啊等，徐超同学始终惜墨如金。之后《财经》动荡，我也不能催人家在前途未卜的情况下给我们写稿嘛，于是就继续等啊等啊等咯。
《财经》2010年刊出版的时候，麦格写了篇文章，徐超同学在别动队最后一次留言“既然是开了这么一个平台，而不是天涯或者豆瓣，这边发东西的人就应该知道点东西才对，最基本的东西就是要有自知之明。这篇文章，从头到尾，除了一个评论在点上之外，其他都是shit。退了。” 之后，麦格同学长篇回复，徐超同学也没回应了。
唉，我真难做啊。我并不认同徐超所说，“最基本的东西就是要有自知之明”，我们都是做媒体的，这个行业在中国甚至没有一个公共平台去进行讨论，别动队对新闻的解读就是这样一个平台，难道“知道点东西”的人就不能说？一定要知道全部才能说？知道多一点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知道少一些的人说Shit呢？
可是，事情过去就过去了。直到今天看到徐超同学今天的博客，我真是不开心。什么叫“很抱歉之前宣传了这个组织，给别人以误解”？请问有什么抱歉宣传的呢，又可能有什么误解呢？徐超同学删了之前的博客，保留了这篇只有两段的博客，“抱歉、误解”这样的措辞似乎我们是个作恶的组织似的，我想，这才是更容易让人误解的地方吧，要删就把这篇也删了嘛。
我在此要为徐超同学证明，徐超同学绝对没有参与任何别动队过往可能的“违法事件”，她从没有为别动队写过一篇稿件，如果我们报道的其它新闻连带伤害到了徐超同学，我深表歉意。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616/3522284481_a46cbc9486.jpg"><img class="size-full wp-image-34213 alignleft" title="bye" src="http://www.pressmine.com/wp-content/uploads/2010/03/bye.jpg" alt="" width="406" height="500" /></a> 奇怪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p>
<p>昨晚，Eliot突然给我封邮件，邮件标题是<span style="color: #0000ff;">&#8220;在PRESSMINE解决最起码的抄袭问题之前，我保留退出的权利‏&#8221;</span>。</p>
<p>吓我一跳，我以为基地组织袭击我们了呢。邮件大体意思是面面同学编译的《时代》明信片没有注明出处什么的。</p>
<p>我想我要做的解释如下：面面是还在学习新闻学的学生，今年开年的时候，我让她关注时代杂志的PostCard栏目，并写了开篇词，详见面面这个系列<a href="http://www.pressmine.com/33574">第一篇文章</a>。</p>
<p>因为早就写好说明面面的编译是系列文章，我认为没必要在每篇文章都强调是时代明信片的栏目，我让面面在Tag标签中注明即可。</p>
<p>Eliot也许并没有长期关注这个栏目，在这个过程中是有误解。但是，指认这个文章是“抄袭”，是有点过了吧。。。。“新闻别动队活动章程”里第二条就明确表示，我们会关注外媒报道。<strong>“从编译优秀外刊实践入手，传递核心新闻信息。”</strong></p>
<p>仔细看面面的系列文章，我认为她做得编译很不错，至少在可读性和贴近性上都做了中国化的尝试。我想Eliot不知道的是，面面会给时代杂志的记者写邮件，介绍别动队在做的事情，并询问稿件背后的内容。面面没做到位的地方是做好原文链接，但这和“抄袭”差太远了吧，对别动队新人，我一直认为要以鼓励为主吧。。。。</p>
<p><span style="color: #ff0000;">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呐。</span></p>
<p>今天又看到《新世纪周刊》杂志徐超同学新帖子标题：<a href="http://alluringfox.blog.163.com/blog/static/11300867201028112617355/">No.283 已退出新闻别动队</a>。全文是：<strong>“通过博客来源检索，还是能搜到一些网友会浏览到之前写的关于新闻别动队的博客，这篇博客已删除。很抱歉之前宣传了这个组织，给别人以误解，在此，声明一下，本人已退出新闻别动队。”</strong></p>
<p>我糊里糊涂的，去年秋天我很开心《财经》杂志的科学记者加入别动队，也一直期待着徐超同学出手写稿，但是等啊等啊等，徐超同学始终惜墨如金。之后《财经》动荡，我也不能催人家在前途未卜的情况下给我们写稿嘛，于是就继续等啊等啊等咯。</p>
<p>《财经》2010年刊出版的时候，麦格写了篇<a href="http://www.pressmine.com/33509">文章</a>，徐超同学在别动队最后一次留言<span style="color: #0000ff;">“既然是开了这么一个平台，而不是天涯或者豆瓣，这边发东西的人就应该知道点东西才对，最基本的东西就是要有自知之明。这篇文章，从头到尾，除了一个评论在点上之外，其他都是shit。退了。”</span> <strong>之后，麦格同学长篇回复，徐超同学也没回应了。</strong></p>
<p>唉，我真难做啊。<strong>我并不认同徐超所说，“最基本的东西就是要有自知之明”，我们都是做媒体的，这个行业在中国甚至没有一个公共平台去进行讨论，别动队对新闻的解读就是这样一个平台，难道“知道点东西”的人就不能说？一定要知道全部才能说？知道多一点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知道少一些的人说Shit呢？</strong></p>
<p>可是，事情过去就过去了。直到今天看到徐超同学今天的博客，我真是不开心。<span style="color: #ff0000;">什么叫“很抱歉之前宣传了这个组织，给别人以误解”？</span>请问有什么抱歉宣传的呢，又可能有什么误解呢？徐超同学删了之前的博客，保留了这篇只有两段的博客，“抱歉、误解”这样的措辞似乎我们是个作恶的组织似的，我想，这才是更容易让人误解的地方吧，要删就把这篇也删了嘛。</p>
<p><strong>我在此要为徐超同学证明，徐超同学绝对没有参与任何别动队过往可能的“违法事件”，她从没有为别动队写过一篇稿件，如果我们报道的其它新闻连带伤害到了徐超同学，我深表歉意。</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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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大麻，生存的灰色地带</title>
		<link>http://www.pressmine.com/34206</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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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7 Mar 2010 07:50:13 +0000</pubDate>
		<dc:creator>面面</dc:creator>
				<category><![CDATA[杂志]]></category>
		<category><![CDATA[医用大麻合法化]]></category>
		<category><![CDATA[时代明信片]]></category>
		<category><![CDATA[科罗拉多丹佛]]></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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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今天别动队要带大家去科罗拉多患者联盟的大麻药房地下陈列室转转，它位于科罗拉多州首府丹佛北部郊区的一个医药中心，来这种敏感地方，想“试吃”没那么容易，不过闻闻味道嘛，批准了！来，大家用力吸口气，哎呦，怎么闻到一股大学宿舍某个邋遢舍友N天没洗的臭袜子臭衣服的味儿？没错，那地儿就这个味儿！感知过气息再观察下环境，整齐的标签贴在玻璃药罐上，怎么看这些瓶瓶罐罐都很小资，爱好逛街的女生是不是想到情调百般的精品屋？可惜这药房的视觉和音箱里播放的Steppenwolf的摇滚音乐实在不搭，偏偏边上还有一个穿制服的保安倚门靠着。
在美国，“医用大麻合法化”一直存在激烈的争论，拥护者认为医用大麻可以减轻癌症、青光眼、多种硬化病、艾滋病病人的疼痛与头晕；批评者则认为这项法案将包容甚至支持非法毒品的应用。路透社曾有报道称，美国每年生产大麻1万吨（约合2203万磅），每磅出厂价为1606美元，零售价在2400-3000美元之间。

自1996年加州首次将医用大麻合法化后，美国又有14州联合投票通过这个决议。但在美国联邦法律上，拥有毒品依然是犯罪，早在2009年年初，奥巴马政府就暗示，要针对医用大麻的使用形成联邦政府书面政策，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正式书面推出有关医用大麻使用的具体规定。随着药房的增加，直到去年10月司法部门才宣布，对于那些按照各州法律规定使用大麻的病人和医用大麻经销商，联邦政府将不追究其法律责任。

2000年，科罗拉多的选民通过修改州宪法做了同样的事儿，在这医用大麻药房找到了它们生长的沃土，三年前第一批药房开业的时候连个招牌都没敢挂，而今却已遍地开花，根据《丹佛邮报》的估计数据，这里大麻药房的数量是本地公立学校的两倍，快和著名的星巴克一样多了。

但是医用大麻合法化的批评者的意见也不无道理，如今丹佛开始遏制药房雨后春笋般的生长态势了，1月11日，市议会通过一项条例——禁止在学校1000英尺（约300米）范围内开设药房和现场消费毒品。
但是要在科罗拉多人的大脑中抹去大麻这个概念似乎更加艰难。因为整个州已经有20000人持有购买大麻时需要向药房出示的医用大麻卡，人家电视广播里关于大麻的消息快赶上我们脑白金那规模了，美国房地产经纪人甚至作出了药房对当地财产价值影响的评估，退伍军人就大麻对外伤治疗的实用性也展开了争论。2009年11月，丹佛的一份文摘性周报就转载了一段文字：
一个名叫瑞奇·米勒的五十岁退伍军人在医疗事故中丧失了一只脚，至今仍在和病痛作斗争。他每天起床的时候坐在床边，然后要做的就是用一根塑料水管吃药，靠着麻醉才能站起来。而今他在科罗拉多患者联盟当上了志愿者，医用大麻就是生活必需品，对他来说就和病床、单脚滑行车、电梯和轮椅等助行设备一样重要。
与米勒境况相仿的大多数人都真诚地相信每个顾客是真的受到病痛折磨，他们将受益于大麻的药用功效。然而，医用大麻合法化批评者的言论成为了焦点：对那些已经拥有健康身体但却想更为精神的人来说，大麻已经逐渐成为最好的选择。一个提倡使用大麻的病人是这么说的：“18岁的孩子因为头痛走进药房，希望大麻能为他止痛。”
最近，科罗拉多的立法机构似乎正在做着一件同时刁难消费者和药房的事儿，州参议院通过一项议案，要求18至21岁的患者需要获得两个医生的诊断才能购买大麻，并且正在酝酿一个要求所有药房都为非盈利性运营的议案。截至2月8日，丹佛要求药房业主接受背景调查、提交安全计划以及缴纳5000美元消费许可证费和其他费用。丹佛的484家药房已经调整了销售税，这意味着在财政上不会影响到它们的生存。在另外一点上，我们也能看到大麻药房的生存希望：一个退休的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察当了药房保安，他的妻子靠着大麻减轻肌肉疼痛的症状，如今他正在开始一项安全业务——专业保护大麻药店，他认为这是一份再适合不过的职业了。哎，你说这大麻药房多不容易，一下解决了一对夫妻的生存问题~
PS：医用大麻的合法化问题在布什手上的时候可是全令禁止的，所以早些时候通过修改州宪法将其合法化的州，大麻使用者一直是州法与联邦法争论和摩擦的焦点。记得以前在学《西方传媒法》的时候也涉及到州宪法和联邦宪法的瓜葛问题，对这个方面纠结的童鞋可以看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书，一共4本，算是靠谱的美国宪政通俗读物，读起来很溜的。
【消息来源】时代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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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pressmine.com/wp-content/uploads/2010/03/科罗拉多药房.jpg"><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34207" src="http://www.pressmine.com/wp-content/uploads/2010/03/科罗拉多药房.jpg" alt="" width="670" height="460" /></a></p>
<p>今天别动队要带大家去科罗拉多患者联盟的大麻药房地下陈列室转转，它位于科罗拉多州首府丹佛北部郊区的一个医药中心，来这种敏感地方，想“试吃”没那么容易，不过闻闻味道嘛，批准了！来，大家用力吸口气，<span style="color: #99cc00"><strong>哎呦，怎么闻到一股大学宿舍某个邋遢舍友</strong><strong>N</strong><strong>天没洗的臭袜子臭衣服的味儿？</strong></span>没错，那地儿就这个味儿！感知过气息再观察下环境，整齐的标签贴在玻璃药罐上，怎么看这些瓶瓶罐罐都很小资，爱好逛街的女生是不是想到情调百般的精品屋？可惜这药房的视觉和音箱里播放的Steppenwolf的摇滚音乐实在不搭，偏偏边上还有一个穿制服的保安倚门靠着。</p>
<p>在美国，“医用大麻合法化”一直存在激烈的争论，拥护者认为医用大麻可以减轻癌症、青光眼、多种硬化病、艾滋病病人的疼痛与头晕；批评者则认为这项法案将包容甚至支持非法毒品的应用。路透社曾有报道称，<span style="color: #ff6600"><strong>美国每年生产大麻</strong><strong>1</strong><strong>万吨（约合</strong><strong>2203</strong><strong>万磅），每磅出厂价为</strong><strong>1606</strong><strong>美元，零售价在</strong><strong>2400-3000</strong><strong>美元之间。</strong></span><strong><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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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加州首次将医用大麻合法化后，美国又有14州联合投票通过这个决议。但在美国联邦法律上，拥有毒品依然是犯罪，早在2009年年初，奥巴马政府就暗示，要针对医用大麻的使用形成联邦政府书面政策，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正式书面推出有关医用大麻使用的具体规定。随着药房的增加，直到去年10月司法部门才宣布，<strong>对于那些按照各州法律规定使用大麻的病人和医用大麻经销商，联邦政府将不追究其法律责任。</strong><strong><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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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科罗拉多的选民通过修改州宪法做了同样的事儿，在这医用大麻药房找到了它们生长的沃土，三年前第一批药房开业的时候连个招牌都没敢挂，而今却已遍地开花，根据《丹佛邮报》的估计数据，<strong><span style="color: #99cc00">这里大麻药房的数量是本地公立学校的两倍，快和著名的星巴克一样多了。</span></strong><strong><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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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医用大麻合法化的批评者的意见也不无道理，如今丹佛开始遏制药房雨后春笋般的生长态势了，1月11日，市议会通过一项条例——禁止在学校1000英尺（约300米）范围内开设药房和现场消费毒品。</p>
<p>但是要在科罗拉多人的大脑中抹去大麻这个概念似乎更加艰难。<strong>因为整个州已经有</strong><strong>20000</strong><strong>人持有购买大麻时需要向药房出示的医用大麻卡，人家电视广播里关于大麻的消息快赶上我们脑白金那规模了，美国房地产经纪人甚至作出了药房对当地财产价值影响的评估，退伍军人就大麻对外伤治疗的实用性也展开了争论。</strong>2009年11月，丹佛的一份文摘性周报就转载了一段文字：</p>
<p>一个名叫瑞奇·米勒的五十岁退伍军人在医疗事故中丧失了一只脚，至今仍在和病痛作斗争。他每天起床的时候坐在床边，然后要做的就是用一根塑料水管吃药，靠着麻醉才能站起来。而今他在科罗拉多患者联盟当上了志愿者，医用大麻就是生活必需品，对他来说就和病床、单脚滑行车、电梯和轮椅等助行设备一样重要。</p>
<p>与米勒境况相仿的大多数人都真诚地相信每个顾客是真的受到病痛折磨，他们将受益于大麻的药用功效。然而，医用大麻合法化批评者的言论成为了焦点：对那些已经拥有健康身体但却想更为精神的人来说，大麻已经逐渐成为最好的选择。一个提倡使用大麻的病人是这么说的：<span style="color: #ff6600"><strong>“</strong><strong>18</strong><strong>岁的孩子因为头痛走进药房，希望大麻能为他止痛。”</strong><strong></strong></span></p>
<p>最近，科罗拉多的立法机构似乎正在做着一件同时刁难消费者和药房的事儿，州参议院通过一项议案，要求18至21岁的患者需要获得两个医生的诊断才能购买大麻，并且正在酝酿一个要求所有药房都为非盈利性运营的议案。截至2月8日，丹佛要求药房业主接受背景调查、提交安全计划以及缴纳5000美元消费许可证费和其他费用。丹佛的484家药房已经调整了销售税，这意味着在财政上不会影响到它们的生存。在另外一点上，我们也能看到大麻药房的生存希望：一个退休的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察当了药房保安，他的妻子靠着大麻减轻肌肉疼痛的症状，如今他正在开始一项安全业务——专业保护大麻药店，他认为这是一份再适合不过的职业了。哎，你说这大麻药房多不容易，一下解决了一对夫妻的生存问题~</p>
<p>PS：医用大麻的合法化问题在布什手上的时候可是全令禁止的，所以早些时候通过修改州宪法将其合法化的州，大麻使用者一直是州法与联邦法争论和摩擦的焦点。记得以前在学《西方传媒法》的时候也涉及到州宪法和联邦宪法的瓜葛问题，对这个方面纠结的童鞋可以看林达的<a href="http://www.douban.com/subject_search?search_text=%E8%BF%91%E8%B7%9D%E7%A6%BB%E7%9C%8B%E7%BE%8E%E5%9B%BD"><strong>“近距离看美国”</strong></a>系列书，一共4本，算是靠谱的美国宪政通俗读物，读起来很溜的。</p>
<p>【消息来源】<a href="http://www.time.com/time/magazine/article/0,9171,1968091,00.html">时代杂志</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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