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May, 2009
弗里德曼是个很会抛概念的人,从《世界是平的》到《世界又热又评又挤》,他关注的领域已经从论述经济全球化,覆盖到全球环境保护。每周他在《纽约时报》有两篇专栏文章,他最近的新嗜好是在专栏中替奥巴马撰写演讲稿。当然,是虚拟的演讲稿。 弗里德曼喜欢谈论碳排放的各方观点。碳排放实在是个相当复杂的领域,从碳排放交易到征收燃油税,各方立场不同,观点迥异,即使“正义”的事情,不管多么“政治正确”的事情,仍然会引起各方进行可行性争论,更不要说还有众多既得利益者开始院外游说抵制相关方案。 弗里德曼讽刺美国国会一方面要求汽车制造商生产更小、更轻型汽车,一方面又拒绝通过燃油税的方式对碳排放定价,人们没有买更小、更轻型汽车的任何意愿。这就好像是要求只生产小号衬衫,却从不号召人们减肥。 弗里德曼在能源领域提出了“多数定律”( the law of more),这与IT领域的“摩尔定律”(the law of Moor)只有一字之差。弗里德曼认为,能源科技领域有“多数定律”:美国人、印度人、中国人、非洲人,都渴望无限:渴望家居舒适,渴望生活便利,渴望更多变革科技。 “多数定律”决定了产品由市场定价,而不是政府定价。“一加仑汽油要4块5吗?市场决定,我们改变不了。” 脱离语境看这样的话,多数人都有举起大棒打人的冲动,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怎么就这么伸到我兜里了呢?我的钱怎么就被转移到富裕的石油公司和垄断石油富豪手里了呢?如果能源定价足够透明,政府这时唯一的解脱办法就是,把另一只手高高举起,“不是我的错,我这只手一直在这里,它有没有动你都看见了”。 弗里德曼为奥巴马拟定的计划是:确定长期的碳燃料价格,计划在危机过后的2011年开始施行。短期内,汽油价格,电力(每千瓦时)价格都将会上升,但长期来说,每户居民都能省钱。 可是人们都有那么乐观吗?美国是个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社会吗?“减碳税”(Carbon Tax Cut)的方式真有那么有效吗?我现在还看不到答案,等待弗里德曼先知来解答。